韓國人氣女團 NewJeans 成員 Hanni去年因在國會上流淚控訴遭受公司內部霸凌,引發外界高度關注。當時,有惡意網友在她相關新聞下留言「這X在這邊亂說什麼?哭哭啼啼就有人幫妳嗎?」,遭 Hanni 提告並被移送刑事審判。不過,這名惡評網友最終透過和解,驚險逃過成為「前科犯」的危機!
惡評仔遭公訴 法官裁定「公訴駁回」
根據韓國法律界 27 日的消息,首爾南部地方法院的法官裁定,針對涉及「侮辱罪」的被告 A 某,判處「公訴駁回」。這意味著法院決定不予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,案件就此結束。
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 10 月 15 日。當時 Hanni 以證人身份出席韓國國會環境勞動委員會的國政監察,流淚控訴自己及團體遭受排擠和霸凌,甚至表示「公司討厭我們的確信更堅定了」。她透露,出道初期曾多次遇到某位高層,但對方從未回應她的問好,讓她覺得「連做人的禮貌都沒有」。
隨後,Hanni 在新聞下方的留言區遭到 A 某以粗俗字眼侮辱,內容包括:「這X說什麼鬼話?哭哭啼啼就有人幫妳嗎?嗯?」
Hanni選擇和解 依「親告罪」規定終結訴訟
由於 A 某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上的侮辱罪(貶低他人的社會評價),檢方判斷案情並不輕微,因此並未選擇簡易的「略式起訴」(書面審理),而是將其移交正式審判。
然而,在法院宣判前,被告 A 某成功與被害人 Hanni 達成和解。Hanni 的法律代表向法院提交了「取消告訴狀」,讓 A 某得以免於懲罰。
法界人士指出,由於侮辱罪屬於「親告罪」(必須由被害人提起告訴檢方才能起訴的罪行),一旦被害人撤銷告訴,即使案件已進入審判階段,法院也必須依規定「公訴駁回」,終結訴訟。
Hanni職場霸凌申訴 最終未獲認可
雖然 Hanni 在司法上選擇了寬容,但她最初控訴的「職場霸凌」事件並未被勞動機關認可。首爾地方勞動廳首爾西部支廳在去年 11 月已對該申訴案件做出結案,理由是:「Hanni 難以被視為《勞動基準法》上的勞工。」
根據目前的法律判例,與娛樂企劃公司簽訂專屬合約的藝人,多數被視為「特殊形態勞動從事者」,而非一般勞工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