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2025年5月28日業界報導,金融監督院調查發現,HYBE議長房時爀於2019年向原投資者虛假宣稱公司沒有首次公開募股(IPO)計劃,實際上卻將持有的股份出售給熟人成立的私募股權基金(PEF),並簽訂分享投資利潤30%的合約,獲得約4000億韓元的結算。此行為涉嫌違反《資本市場法》第443條,因虛假訊息披露及未在證券申報單中記載股東間合約,金融監督院正以欺詐和不正當交易罪名對房時爀展開調查。
根據《資本市場法》第443條規定,若因違規行為獲得或回避的利潤超過50億韓元,將面臨加重處罰,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。若房時爀的違法行為被確定,將難以避免嚴重的法律後果。